中新網龍岩10月13日電 (陳立烽湯影華張金川)“我原以為按撤訴處理了就沒希望了,所以到處信訪。聽了你們的話,我才知道原來我們還可以再起訴!謝謝你們,我知道該怎麼做了。”福建省龍岩市中級法院13日披露,該院依法妥善處理了一起跨省信訪案件,湖北省松滋市八旬老人胡某對該院接訪法官表示感謝時如是說。
  原來,2012年6月,信訪人胡某的小兒子孔某在龍岩市新羅區某煤礦進行井下挖掘作業時摔傷,造成脊髓損傷、高位截癱,經鑒定構成傷殘一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治療期間,礦主支付了醫療費用並一次性補償孔某48萬元。
  2012年8月,孔某轉至湖北省治療。因傷情嚴重,多次住院治療,孔某無力承擔治療費用,便一紙訴狀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審理期間,孔某及其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庭審,人民法院作出按撤訴處理的裁定。孔某一家對裁定不服,胡某便帶著患有精神疾病的孔某哥哥跨省來龍岩黨政部門、省法院信訪。
  根據民事訴訟相關法律規定,原告未在期限內繳納訴訟費用、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庭審或者庭審期間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按撤訴處理的裁定。但是,按撤訴處理的裁定只代表一個案件訴訟程序的終結,並未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作出處理,因此當事人依然可再行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
  據此,龍岩中院接訪法官對胡某作了耐心的作釋法答疑工作,引導其繼續走司法程序。同時,考慮到胡某、孔某家在外省、行動不便以及經濟困難的情況,接訪法官當即幫其聯繫法律援助事宜。胡某當日便表示息訪。(完)  (原標題:老人跨省為兒訪 法官釋法指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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